[财经时评]应出台《经济间谍法》 (2009.07.17 )
应出台《经济间谍法》
对于"力拓间谍门"引发出的经济间谍行为侵害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话题,笔者以为,中国应该借鉴美国等国家在打击经济间谍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的做法,制定和出台《经济间谍法》,将防范各类国际不良企业和个人侵蚀中国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的举措机制化、日常化,这不仅可有效降低这类事件频发造成的负面危害,也是对海内"经济叛徒"们的一种巨大威慑。
经济领域的情报信息争夺激烈程度和频度遥高于现实战役的谍报战,且其涉及巨大经济利益使其源动力更为主动和充足。有鉴于此,美国就曾于1996年制定了《经济间谍法》,对商业情报战中导致的美国企业商业机密外泄和国家安全受损入行制度性保障,遭遇商业间谍侵害的企业可要求联邦调查局介入调查,且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任何意图或故意以各种方式提供商业机密,详细的建筑加固布相关内容,并有利于外国政府、机构或代理的行为,都可以在此条文下定罪:只要是窃取或未经授权就占有商业机密,重制、复制、笔记、描绘、摄影、下载、上载、删改、毁损、影印、重制、传输、传送、交送、邮寄、传播或转送商业机密的人,均能被定罪。
就中国的现实情况而言,打击经济间谍的责任重担比欧美国家都更为艰巨。一是因为中国经济中国有经济占有一定的比重,特殊是在一些垄断性和战略性行业更是如此;二是在上述这些行业所涉及的经济政策制定和重要商业谈判中,详细的液压剪切机相关内容,商业机密的泄露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去往和国家经济安全紧密相连。而在我国的保密现状中有这样一个不对称现象:一边是国际上一般都不视为机密的新型战斗机形状等,中国能够严格的将这些依旧控制在保密的领域内;另外一方面,在国际上普遍重视的经济领域机密保障等方面,却是门洞大开,各类经济间谍行为堂而皇之的对中国经济安全持续入行多种形式的侵害。这种不对称现象背后,详细的昆山英语翻译相关内容,正是对经济安全的疏忽大意体现,商人的本质就是将利益最大化。
19世纪法国作家法朗士说,"世事本身就错综复杂并充满混乱,所以世事的复杂去去令人迷失。"处于利益漩涡的各类经济间谍事件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将反经济间谍与反商业贿赂、反腐败等结合起来共同推入,详细的防爆电加热器相关内容,才是综合解决之道。(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